[問卦] 為何財產來源不明罪只針對公職人員?

作者: csi9507121 (Corydoras)   2024-08-27 21:46:05
如題啦,大家都知道今天台灣新聞最熱的議題
就是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家中被搜索出600多萬的現金
使得檢方揚言將以財產來源不明罪來調查此筆現金的來源
小弟查了一下有關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法條
發現這個罪名只針對有公職身分者
並不適用於一般平民
可是小弟想了一下,就算不是官員
常理判斷,一般人家裡如果莫名其妙多出一筆巨款卻無法說明來源
那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先不談是否為犯罪所得
突然多出一筆現金,光是稅務問題就很可能涉及逃稅
那這樣的話,為了全國人民的公共利益
財產來源不明罪不是應該適用在全國民眾而非僅限公職身分者嗎?
如果一般人適用財產來源不明罪
這條罪光是拿來對付持有鉅款的詐騙集團就是一把尚方寶劍
並且也能提高逃稅風險,進而增加政府的稅收
對於全民不是很好嗎?
請問各位,明明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衍生好處非常多
為何這條罪目前只針對公職人員而不適用全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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