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討論
有沒有民進黨支持者或法學專家
可以提出京華城案北市府到底違反了中華民國哪一條法律?
京華城依法送件
北市府依法審核
依法核定20%容積獎勵
更重要的是所有的東西都是公開透明的
桃檢要搜索鄭文燦,法院駁回十次
北檢要搜索柯文哲,火速通關,直接搜他家
搜民眾黨黨部
你說柯文哲有跟沈慶京在陶朱隱園公設唱KTV好了,這樣就夠把他抓進去關了,現在是這個
意思嗎?
要檢核,不是應該要檢嚴審京華城的計劃案對應到北市府的容積的20%是否符合標準,有無
放水? 還有查看過去京華城所有會議記錄,所有人的金流
跑去搜索柯文哲住所幹嘛?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560%是監察院糾正恢復的
: 30%是業者花44億依法購得的容積轉移
: 20%就是監察院稱不當參考採用
: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 事實上
: 京華城是依照
: 都市計畫法 第 24 條 所申請的
: 業者送件
: 柯市府當然要依法審議
: 最終由都市計畫委員會與專案小組
: 以共識決通過20%的容積獎勵
: 民進黨監察院跟郝龍斌說不符都市更新條例
: 啊就不是用都市更新
: 而是用都市計畫申請的
: 邏輯上很簡單
: 如果這20%是違法
: 那根本不用兵分幾十上百路搜索
: 就能早早把柯文哲列為被告
: 現在只是把容積獎勵不太對勁當理由
: 看看能不能搜到什麼
: 搜到贓款那沒話說了
: 功德圓滿
: 搜不到什麼不法證據
: 哪以後柯文哲就又可以舉著國家機器司法迫害的大旗
: 進行反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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