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佩琪列京華城案證人!柯文哲、彭振聲遭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24-08-30 16:23:00
卡提諾法律小教室開課啦
關於柯文哲的妻子
即陳醫師其實享有憲法保護的拒絕證言權
根據為刑事訴訟法
第180條第1項
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
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
長、家屬者。
第181條
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與其有前條第一項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
因為陳醫師妻子身分屬於身分關係之拒絕證言權
屬於不自證己罪特權
這是保護證人避免受國家威權壓迫
陷入所謂殘酷的三難困境
這個困境是英國十七世紀時發明來宗教審判用的
1.假如說謊,將會被指控叛教異端,要被火刑燒死。
2.假如說實話,被告將會證明自己是異端,要被用火刑燒死。
3.什麼都不說,會被認為藐視法庭,屬邪惡異端,一樣燒死。
我國憲法在不自證己罪特權雖沒有明文規定
但從釋字第384號與第392號解釋
人權保障乃我國在現代文化體系中的最高準則
再參考
美國聯邦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
日本憲法第38條
公民與政治權力國際公約第14條第3項第7款
仍可推論此為我國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範疇
其實不用知道那些條文
很多人應該也在一些法律系劇中看過類似案例
簡單說
現代正常的民主立憲法治國家
是不能強迫妻子指證丈夫罪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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