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聽到這個
是某人第一次勝選當上台北市長後
那時團隊的leader,姚XX的,
自己上節目說的(他自己說的喔)
(1).先拋個議題
(2).讓對方辯解,然後越辯愈黑
舉例一:某次台北市長選舉辯論
1.甲方:我救了你,不是讓你在這裡練肖話
2.乙方家人:急診醫師姓a,開刀醫師姓b,
乙方的醫師不姓木可,,他哪裡是我的醫師
他怎麼可以說救了我
3.甲方:他說我沒救他就算了, 我不計較
但派出甲方家人:如果不是甲方救他,為
何甲方有收到乙方紅酒
步驟1-3主要是讓民眾觀感認為
乙方就是忘恩負義, 狼心狗肺之徒
甲方則是寬宏大量,仁醫濟世
舉例二
1. 甲方側翼:某洪送到軍醫院,軍方會不會包庇聯手荼毒與滅證
2. 乙方:盡心盡力救治,連ECMO都用上
3. 甲方:用ECMO跟毀屍沒兩樣,甚麼證據都洗掉了
https://www.facebook.com/newsbao/posts/480199665403025/
步驟1-3主要是 民眾最喜歡陰謀論,
讓民眾認為乙方就是用ECMO幫忙滅證
但主要是反向抹黑之外,
順便增加自己聲量(那時正在造神中)
但這種鬼話居然出自ECMO專家
舉例三:也就是現在
先交代背景,
檢方對案件關係人本可約談,
約談是以關係人(或證人)身分
甲方可選擇不配合,或配合
不配合檢方就要決定要不要拘提
(逮捕過來問話,最多問24小時),
配合算是自動的,無所謂拘提
(無24小時限制)
1.甲方: 我完全配合司法,我自願的,
但我現在想走了
2.乙方: 我還沒問完,你累可以休息,
但如果要走,我只能拘提(逮捕)
(逮捕後起算24小時可以問話)
3.甲方:誰理你我要走
乙方為了繼續問話只好逮捕
問完話後,由於已直接申請法院裁定(提審)
所以法院羈押庭會一起開,耗時就長
社會觀感:
司法迫害,甲方連續折磨48小時
(但其實從頭到尾,這都是司法程序)
(不論檢方有沒有其他想法,
但到目前都是正常程序)
程序沒有瑕疵,但檢方已經在民眾心中黑到不能再黑
以後所有的指控,民眾會自己有另外的想法
這種做法,根據姚XX,這叫反向抹黑
也就是,我不指責你有這樣,我也不罵你
但我故意用行為,讓輿論變成這樣
也就是反向抹黑,
這有甚麼專有名詞來表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