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kaHakkinen (丟人現眼過氣老人)》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祝蘭蕙/核稿編輯
: 3.完整新聞標題:
: 怒轟法官「像碰上渣男的傻白甜」 周玉蔻:被柯文哲騙得團團轉!
: 4.完整新聞內文:
: 柯文哲2日凌晨獲北院裁定無保請回。(記者王藝菘攝)
: 2024/09/02 23:23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北檢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北院今(2日)晨裁定前台北市長
: 柯文哲無保請回,引發外界熱議。名嘴周玉蔻今跳出來重砲怒轟審理的法官朱家毅,「這
: 個裁決的荒謬性,根本不是證據問題,是法官的腦袋有問題!」
: 周玉蔻今天在臉書發文痛批,「把柯文哲無保請回的朱家毅法官,是那裡冒出來的儍白甜
朱家毅對於法律條文本身的純理論理解很強;但是對於「被告做出的行為事實」如何與法
律條文「對應」,朱家毅對社會事務的理解力不強,算是柯文哲一時好運吧。其他有社會
經驗的法官的看法就不一定會跟朱家毅一樣。等看檢方向高院抗告的結果。
若每個被告都學柯文哲,抗辯說「我當時『腦中/心中』一片茫然,全無主觀犯意,我失神
了,不知道自己做什麼、不知道自己蓋什麼章。然後其他法官都相信了。陳進興一夥怎麼
不用這套說詞,反正科學還沒有發明時光機器,能夠回到陳進興殺人時到底心中「有或沒
有什麼念頭」、「檢方你又知道陳進興沒有一時失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當時在一片白光
空靈中做了什麼咧」「你檢方要負責證明陳進興殺人當時有主觀犯意,沒有任何其他可能
一時失神的任何可能?這是你檢方要負責證明,因為無罪推定原則」!
社會事務上,身為市長當然不需要什麼都懂。但是那就不要蓋章也行,制度上本來就有這
個空間,自己不懂,就放權給比較懂的下級主管;內部的簽呈自己不蓋章、不介入,對外
公文照樣可以生效。畢竟行政上講權責相符。
本來就可以由下層「比較懂的主管」代為決行,對外公文即可生效。或是若比較積極任事
、不想放權以致自己對於市政資訊短缺的市長,往往下令下面「懂的部屬、業務單位主管
」來給市長好好上課,「多學一點知識總是好事」,學懂以後,再自己判斷要不要蓋章。
柯文哲為了空口狡辯(蓋了章的客觀事實抵賴不掉,只剩一招從主觀犯意角度切入,力求
說自己沒有犯意,蓋章時不知自己蓋了要幹嘛),已經不要臉到公然說自己無知、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