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TVBS
2.記者署名:易軍堯
3.完整新聞標題:
新北父性侵幼女!「請吃棒棒糖」2度下手 女童嚇:熱熱毛毛的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男子再婚後,收養妻子和前夫所生、年僅7歲的幼女,並要對方叫自己「哥哥
」盼兩人能建立好交情,卻在某晚喝酒進房後,將熟睡中的女兒叫醒、謊稱「請吃棒棒糖
」後,馬上就將對方眼睛摀住,接著強行侵犯得逞,即便女童察覺有異表達拒絕,仍被不
死心的男子二度侵犯得逞,直到女童隔天向師長反映,全案才曝光;男子也因此被判處7
年5個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事件發生在2020年的11月,男子幾杯黃湯下肚後,走回平常和女兒同睡
的房間,把熟睡中的女兒叫醒後,便用棉被蒙住其眼睛,誆騙「給妳吃一個東西」出手性
侵得逞,遭女童拒絕後還二度將其叫醒、再一次實施侵犯。
男子得手後,聽見異響的妻子進房詢問,女童便表示「爸爸說是棒棒糖」,眼見惡行馬上
就要敗露,男子便佯裝惱怒惡人先告狀、強調自己不是這種人的同時,還要求妻子檢查自
己有沒有生理反應,接著怒氣沖沖的跑到廚房抽菸冷靜;隔天載女童去學校的媽媽,則再
三告誡「爸爸可能會被關」要女兒裝作沒事,不過女童仍在到校後,迅速向師長反映。
察覺有異的師長果斷通報,男子則在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後,矢口否認犯行
,並針對女童所述「熱熱的、毛毛的」等供詞,強調自己當時已經剃毛試圖脫罪;然而法
院調查後發現,女童出現遭性侵後會有的創傷後壓力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綜合多項證據顯示男子犯行明確,一、二審依法判處7年5個月徒刑,最高法
院駁回上訴後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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