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09-03 22:34:28※ 引述《pp5434 ()》之銘言:
: 大家上班有遇到那種
: 明明早上就可以送
: 阿拖到七晚八晚才送
: 5:00才送件進來
: 又要你馬上處理
: 這不明擺著要人加班
有時可能需要體諒一下人家
畢竟人家早些時候可能還有別的事要處理,除非是掛最急件(必須立即處理的),否則拖
到隔天早上再開始處理,也沒什麼差別吧...
加班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來
(即無人協助的前提下)
而在同一個時間點,其他人是否已經走光了,應該要先行深思才對。
公事公辦是最重要的,絕不能因為人家的舉止而誤了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