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rbanroot (Bryan)》之銘言:
: 法官諭知:被告羈押禁見
: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
: 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
: 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則被告
: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第一段看來是根據三方證詞來判斷柯文哲是否有圖利犯意,
目前就這部分,法官是說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部分違法,竟仍執意為之。
光這句話就是圖利確定了,但這是柯文哲自己覺得違法要硬幹,還是其他兩人
咬死柯文哲要硬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