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所以先羈押他?

作者: 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   2024-09-05 18:59:38
※ 引述《paladin90974 (芭樂丁パラディン)》之銘言
: ※ 引述《NARUTO (鳴人)》之銘言:
: : 我看到有法官判定羈押時有一條感覺很奇怪
: : : 然被告所為,究僅係被告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OO、抑或與共犯沈OO期約甚至收受違
: 背職
: : : 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而偵查係一浮動狀態,隨證
: 據及
: : : 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甚至轉成賄賂罪重刑,則被告為避免受到重刑,
: 縱暫
: : : 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 : 以上這段看了根本就是有罪推定先不論
: : : 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且被告目前所涉犯最重之貪污治罪條
: 例第
: : : 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因犯重罪而有滅
: 證及
: : : 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 : 什麼叫做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
: : 所以理由是為了保障這個所以要先羈押被告???
: : 後面還直接也是一樣有罪推定
: : : 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 : 什麼事實?敢這麼講應該要有證據吧
: 建議村長不用糾結
: 裁決書這樣寫擺明就是要押你
: 如果從那20%下手掰些理由我覺得還在狀況內
: 還想用些理由服眾
: 現在寫這樣我看了都想笑
: 用一堆術語一本正經的講幹話
: 就只是為了不想寫這麼白
: "今天就是要收押你"
: 撇除跟風的憨鳥
: 有在追這案的青鳥都知道從20%下手理由充分多了
: 可是沒有這麼做
: 偏要用些看了就很好笑的理由押你
: 那就不是什麼法律攻防的問題
: 今天就是要弄你 結束
: 事情就這麼簡單
其實法官的裁決書寫的很精彩
1.法律解釋可以從文義解釋或其他面向解釋
既然明定上三560%上限,那依文義不得超過
是全國各地方政府法規定的不好,不是我法官判不對
本座今天就用文義解釋,認560%違法
實務案例雖然有101等眾多反例
但實務是實務,法官開宗明義說只對前次羈押庭判斷,不接受新事證,所以辯方提了反例也
沒用
2.沒有證據怎麼押
調查是隨時會有新事證的
所以現在這個當下不需要有
3.雞鴨必要性
因為放柯在外面,可能能和關在裡面的嫌犯串供
因多數人民認定關起來比較好
本座為了公眾利益,所以上銬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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