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原本市府應該負責任的東西外包
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市長或官員對於容積率不知情
絕對要負政治責任
但不見得要負司法責任
但阿北案件證明了
你想負政治責任就要連司法風險一起扛
公務員的原則不就應該在不要坐牢情況下
放手去幹
但全台公務員為了不要沾到司法責任
就連政治責任都不要了
一切都推給外部委員
外部委員才領你多少錢出席費
要你審幾億幾百億的案子
我幹嘛啊,我比你還怕好嗎
大家檯面上都多做多錯不做不錯
再研議再多審查再取得社會共識
然後私底下化整為零巧立名目
這就是台灣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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