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兒少性暴力報導新指引仍無法揭露狼師 

作者: caesarliu ( )   2024-09-06 12:57:16
兒少性暴力報導新指引仍無法揭露狼師 王鴻薇、闕枚莎:衛福部耍人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針對衛福部8月12日公告的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及台北市
議員闕枚莎,今(6)日偕同相關單位召開記者會。闕枚莎指出,該指引仍規定不得揭露
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的資訊,使得結論上還是不能夠揭露這些狼師資訊,讓兒少及性暴力
事件還是會被隱匿;王鴻薇則表示,指引未定有可行方式,像是審議委員人數、審議原則
規範都沒有,公告的這10幾天來讓許多媒體、地方政府無所適從,質疑中央根本沒有想解
決問題。
闕玫莎表示,事實上兒少及性暴力事件,加害者與被害者許多資訊本就高度重疊,她提
出質疑,如果按照衛福部的指引,試問包含過去那些令人遺憾的虐童案、兒少性暴力案件
,到底哪些案件報導可以解套揭露真相?闕枚莎舉例指出,有媒體過去曾報導「恐怖育幼院關黑牢吃餿飯」等事件,具高度公益性
,卻因刊出兒少寫給檢察官的文件,被認定該「字跡」足供辨識身分,受罰3萬元,無不
加重媒體對兒少新聞的寒蟬效應。
「到底政府標準為何?」闕枚莎也質疑,根據衛福部資料,111、112年裁罰案件就有26件
,「媒體都在問到底該怎麼辦,請衛福部應該給社會各界一個交代」。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吳亞凡科長也表示,雖然衛福部新指引第5點規定,其他經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召開會議審議通過的事件內容,可以適度報導或揭露,惟現行該法令未訂有具體實
務可執行方式,例如審議委員成員人數、審議原則等規範等,建議明確具體明訂,以便行
政機關遵循辦理。
E薇表示,這次衛福部所提出「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就是因為兒少法69
條第2、第3項都有規定,「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前項兒童及少年身分之資訊」,讓政府、媒
體即便知道加害者資訊,但因為與被害者資訊高度重疊,太容易反推被害者資訊而不敢報
導,反而保護加害人,更讓無辜兒少再度受害。
王鴻薇進一步表示,衛福部的指引第5條第1項,又加註但書「不得揭露足資識別被害人身
分之資訊」,繞了一大圈還是沒解決問題,「根本是耍人、敷衍社會大眾」。
王鴻薇強調,之所以有這份指引,就是源自於之前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爆出狼師涉
嫌性侵多名女童,但媒體擔憂兒少權法第69條,要求不得揭露兒少事件身份資訊而集體噤
聲,但如今同樣案例,有這個指引難道就敢報導嗎?
https://cnews.com.tw/235240906a02/
所以是到底能不能揭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