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

作者: osalucard (奧薩)   2024-09-08 07:55:20
首先,確認京華城屬於2021年3月「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的範圍內
符合都市計畫法
其次,20%獎勵容積是依據都市更新條例
法規名稱:都市更新條例
第 3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都市更新:指依本條例所定程序,在都市計畫範圍內,實施重建、整建或維護措施。
二、更新地區:指依本條例或都市計畫法規定程序,於都市計畫特定範圍內劃定或變更應
進行都市更新之地區。
乍看之下
京華城是可以屬於都更範圍並給予20%容積獎勵的
既然乍看之下合法
又何來「明知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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