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el90135 (尼可)》之銘言:
: 每次去吃都常常缺人,都要等
: 不是沒人結帳就是沒人擦桌帶位
: 有一次聽老闆在那抱怨都找不到人
: 欸 不懂耶
: 這樣是有給很爛嗎? 怎麼都沒人要來?
: 火鍋店缺工找不到人,給這樣真的很爛嗎?
這個老板是不是不看新聞?
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Content_List.aspx?n=90B5EEEBE3049C9B
政府早就開放外籍生打工外,本來外國人在台灣工作有限定工作類別和最低薪資
現在直接無條件、不限制開放
考量已在臺讀書之僑外生,經國家投入教育資源培育,且對國內文化及語言與生活具一定
程度瞭解,宜優先留用及延攬其在臺工作,故本部自103年7月3日新增「僑外生留臺工作
評點新制」,該制度不再單以聘僱薪資作為資格要求,而係改以學經歷、薪資水準、特殊
專長、語言能力、成長經驗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等8項目進行評點,累計點數超過70
點者,即符合資格。
薪水就不用管制了,你那個老板花點小錢就可以請外國人工作簽
如果不要簽證?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10&s=316360
移民官趙湘怡及高琳喬分別向兩校的外僑生說明有關在臺居留的相關規定,目前在臺學生
居留申請案已經全面推動線上申辦,同學可自行透過移民署學生線上申辦系統提出申請。
另外,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施行,居留證效期屆滿前3個月即可向移民署各服務站提
出延期申請;同時也放寬來臺就學之外僑生畢業後,得申請延期居留1年,有必要者,得
再申請延期居留1次,總延長居留期間最長為2年,同學畢業後可以持畢業證書、護照及居
留證至服務站申請覓職期居留延長在臺居留期間。
直接不用條件就工作二年啦
不但解決了老闆找不到工人,這些人要不要租房子?
連房東的問題一起解決了
至於年輕人工作問題?
反正年輕人也不想工作,直接躺等補助就好
要是想去工作一下
想找工作,不用真的工作先發1萬5
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合併最高可請領新臺幣(下同)45,000元。
(一)尋職津貼:最多發給3次,最高15,000元。
要是有工作,工作90天就再發2萬啦
(二)就業獎勵:最高35,000元
參加計畫60日內先找到工作,有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先
發給5,000元;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以上,發給20,000元;再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
滿180日以上,發給10,000元。
不管想不想工作,可以先去領個紅包爽一下
真的工作,交給外國人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