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

作者: xa9277178 (楓曦)   2024-09-16 01:38:41
: : 這裡的意思是細部計畫給予的獎勵上限不應超過20%。為什麼要特別提,因為很多縣市沒
: : 有訂自己的標準(像台北兩個條例)。但台北有,所以不需要這種通案解釋。
: : 這裡是說的是台灣省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這裡很奇怪,這條說的是屋齡30年以上五層樓
: : 以下,這跟京華城有甚麼關係??然後台北市跟台灣省是平級,所以台北市可以用這條?
: : 理解不能,可能只是硬湊硬說的。(妙得是,他自己先說"除了台北市",就...意味不明)
: : 這裡很奇怪,台北市的容積率是規定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裡面,十一章
: : 規定容積獎勵,這麼基本的事沒有提?不知道是真不知道還是裝傻?然後其他就是前面
: : 說過,細部計畫容積獎勵不能超過分區管制條例,感覺只是想拉都委會下水。
: : 基本就是老調重彈,然後絕口不提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專門規範容積率的法律,
: : 那些什麼鑽石什麼的獎勵就不在管制條例的規定裡。就是創設的。繞來繞去,
: : 活像我沒讀書就去考試的時候的答案一樣。好啦,有寫60分。
你扯這麼多
簡單來說就是 台北市有容積獎勵20%的權限
這個沒問題吧 大家都沒爭議
但誰說一定都要寫好容積獎勵標準才能照著給?
根本就沒規定過要寫好獎勵通則才能給
人家就跟你說用計畫審議的方式了 你直接忽略?
還有一個一直扯什麼土管規定的
這就是張飛打岳飛
你可以參照其他相關的容積率給定方式當標準
沒有人說不參照就叫違法好嗎 什麼低能邏輯= =
台北市最大的問題在於他沒定通則 這我同意
但不是說沒定通則就不能給
照你這個邏輯 所有台北市容積獎勵的案子 全部都違法
台北市不是今年才用這套容積獎勵的標準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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