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24-09-16 10:38:35
※ 引述《chopper594 (世界のももクロ No.1!!!)》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MhCDsZt.png
會歪樓,所以提一下
第一項只需要到「這是地方政府權責」就夠了,
不需要管台灣省也不需要管甚麼30年以上
關於這個規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你知道「細則」是甚麼嗎,
就是簽個通案,上頭說好就可以了,不需要過議會。
如果沒有細則,那就專簽,
公務員不敢判斷就找幾個專家開個都委會來建議。
總之,只要是地方政府的權責,就能辦。
訂個細則只是簽通案。
這個細則可以看的出這是地方政府權責沒錯。
(其實我覺得有更好的)
只要是權責範圍,
沒超過20%,沒有逾越
有積極處理,沒有怠惰
有討價還價,沒有濫用
那就沒什麼好干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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