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否認洩密!傳喚5記者作證 北檢:報導與

作者: godenassx2 (唐家三小)   2024-09-16 17:12:14
最後幾段看不太懂
“另記者報導之消息來源均非來自北檢、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
表示記者還是有說消息來源,但是是跟北檢無關,但馬又說經營檢調線七年,所以是指北
檢的消息被其他地方檢調單位知道,然後從第三方檢調線得來。
但是從那一方檢調,北檢尊重記者保護消息來源的必要性,不為難。
所以那一小時是在談
北檢長官:馬記,在場北檢人員都在這裡,這裡有你的內餡嗎?
馬記:沒有,我沒說是北檢跟我說的,是XXX
北檢長官心想:了解,還真不是我們的人。請問在場的人知曉偵查不公開嗎?
眾人:報告~知道~
北檢長官:很好,我相信大家都能做到,長官知道你們的為難,再努力一下,大家今年的
KPI就達標了
※ 引述《au4g3wk4k (我喜歡肥肥)》之銘言:
: 否認洩密!傳喚5記者作證 北檢:報導與卷證諸多不符
: TVBS 潘千詩
: 《鏡週刊》、《三立新聞》獨家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扣案隨身碟涉及相關金流,以及

: 菱傳媒》獨家報導檢廉至銀行查扣保險箱等情,引發社會議論。經台北地檢署分案要查

: 密,並傳喚5名記者到案說明後,北檢今(16)日表示,初步查證記者報導內容與卷證

: 符,足認偵辦團隊無洩密,並持續關注偵辦團隊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一旦發現有

: 反,定依法究責,適時調查以釐清外界疑慮。
: 北檢表示,9月9日主動分他字案要查洩密者,承辦檢察官分別於12日、13日、16日,以

: 人身分傳喚撰稿之《鏡週刊》林姓、劉姓與《菱傳媒》賴姓、吳姓及《三立新聞台》

: 姓等5位記者到庭,說明撰稿的依據及消息來源。因社會都質疑北檢有違反偵查不公開

: 事,基於《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合法權益之保

: ,認有必要適度說明目前查證情形。
: 北檢初步查證,記者報導是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之

: 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另記者報導之消息

: 源均非來自北檢、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
: 北檢表示,相關報導與柯案的卷證也有諸多不符之處,故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本案偵

: 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天職及新聞倫理要求,而拒絕

: 露提供訊息者之真實身分,宜予尊重。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之方式,無端指摘

: 檢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
: 北檢表示,偵查資訊流,是所有偵查程序參與者,包括:檢察官、 檢察事務官、司法

: 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

: 均可接收知悉,「偵查不公開」之落實,有賴所有程序參與者共同遵守。媒體報導內容

: 應善盡查證義務,對於來源不明或未經查證之傳聞或消息,切勿妄加揣測、跟風報導,

: 免損及新聞報導的公信力,或有誤導大眾認知、損害當事人名譽或隱私之虞。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62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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