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現在有任何一方
將案子送行政法院了嗎?
我查是完全沒查到
google排最前面
京華城 容積率 行政法院
相關的只有民進黨議員嗆陳智菡
既然合法為什麼不走行政法院
沈慶京被抓
應曉薇被抓
柯文哲也被抓
北市府下面也被押好幾個
一整串跟肉粽一樣
為什麼寧願讓上面那串肉粽被押
在外面喊這個合法、那個合規
引經據典引到台灣省去
喊都喊的很大聲
結果唯一能解決問題、能救濟方式
卻不做
真心不懂
※ 引述《z3645230 (請輸入新暱稱有中華民國s)》之銘言:
: 最近看到有小草引用行政訴訟法第12條:
: 「民事或刑事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者,應依行政爭訟程序確定之
: 。 」
: 然後說圖利罪的「違背法令」
: 依照行政訴訟法12條規定
: 刑事法院針對行政處分在行政法院確定前
: 不能代替行政法院做出違法與否的決定...
: 想了一下覺得蠻奇怪的,譬如下面3個例子
: 情況一:
: 小明申辦租金補貼,依規定可以領2000-8000元不等,結果公務員明知規定如此卻直接給
: 了小明16000元。
: 小草邏輯:涉及行政處分判斷,刑庭要先等行政法院判決確定,不能代為認定違法。
: 導致結果:小明拿了16000很高興,根本不會提起行政訴訟,所以行政法院不會去判斷行
: 政處分是否違法,刑庭因為沒有行政法院判決沒辦法認定圖利,所以公務員無罪,小明爽
: 拿16000。
: 情況二:
: 小明去領三倍券,依規定可以領6000元,結果公務員明知規定如此卻給了小明10000元。
: 小草邏輯:涉及行政處分判斷,刑庭要先等行政法院判決確定,不能代為認定違法。
: 導致結果:小明拿了10000元很高興,根本不會提起行政訴訟,所以行政法院不會去判斷
: 行政處分是否違法,刑庭因為沒有行政法院判決沒辦法認定圖利,所以公務員無罪,小明
: 爽拿10000。
: 情況三:
: 小明去申辦新青安貸款,依規定貸款額度1000萬元,結果公務員違法超貸2000萬元。
: 小草邏輯:涉及行政處分判斷,刑庭要先等行政法院判決確定,不能代為認定違法。
: 導致結果:小明貸到2000萬貸款很高興,根本不會提起行政訴訟,所以行政法院不會去判
: 斷行政處分是否違法,刑庭因為沒有行政法院判決沒辦法認定圖利,所以公務員無罪,小
: 明爽貸2000萬元。
: 以上三種情況,有沒有發現哪邊怪怪的?
: 也就是說
: 今天只要公務員做出的行政處分
: 是對當事人「有利」的行政處分
: 基本上不管是不是違法
: 依照小草引用行政訴訟法12條的邏輯
: 最後公務員都沒事、民眾也不法獲益
: 因為民眾受到「有利」的行政處分
: 基本上不會沒事自己去行政法院提訴
: 自然不會有判決結果
: 然後刑事法院就不能據以認定「違法」
: 裁判公務員圖利、收回民眾不法獲利...
: 這樣看來圖利罪的判斷違法
: 即使涉及行政處分爭議
: 應該可以直接先由刑事法院就相關法規及事實進行判斷才對
: 第12條提到的情形,應該是案件「已經」有行政訴訟繫屬的情況下才能適用
: 不然公務員每天開綠燈給予違法利益
: 最後都會因為獲益的民眾沒提起行政訴訟
: 最終案件就不了了之
: 連違法的公務員都不能用圖利罪繩之以法。
: 那如果用京華城的案例來看
: 北市府給京華城是「有利」的行政處分
: 北檢北院目前應該也不用等行政法院判決
: 就可以自行認定是否違法
: 更何況現在北市府跟京華城也沒有行政訴訟
: 京華城是獲益者,怎麼可能自提行政訴訟
: 當然行政訴訟也不可能是北市府提出
: 所以
: 涉及行政爭議,刑事法院在沒有行政訴訟的情況下,應該還是能判斷行政處分是否違法,
: 不用傻傻的等行政法院判決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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