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國語日報
2.記者署名: 沈育如/臺北報導
(2024/9/20)
教團控偷渡修法 教部:依程序辦理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天表示,教育部今年四月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
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日前以函勘誤三條文內容,但教育部將第五十八條原先草案
明定「校園霸凌事件行為人同時包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職員工及學生時,準用本
辦法之調查程序」,勘誤竟將「校長」兩字刪除,認為教育部以「勘誤」偷渡「修法」,
不符合法制程序,要求教育部重啟行政程序。
全教總表示,教育部勘誤解聘辦法的三條文內容,其中的第五十八條,因變更校園霸凌
事件行為人,涉及複數身分時的調查程序,是程序事項變更,用「勘誤」不符合程序。
教育部回應,《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五條第五項,已明定行為人同時包括校長,由主
管機關負責調查,爰配合勘誤刪除第五十八條「校長」兩字。有關這次解聘辦法的勘誤,
屬法規錯漏或誤植,爰依法制程序辦理,並不涉及實質修正。
https://www.mdnkids.com/content.asp?Link_String_=229K00000QWWEGH
6.備註: 嗯..........等著看 https://i.imgur.com/0xWTkNg.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