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很需要, 是像酒駕一樣的設計:
剝奪駕車者喝酒的權力!
自從有了酒駕規定,現在職員和主管老闆的交際應酬,
有了很好不喝的理由: 等一下要開車。
同理, 我相信仍有大法官是清流、不是每一個都當政客的鷹犬,
但,
同儕都聽黨的旨意辦事,又要求清流跟著做時,
清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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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立法的方式, 去限制大法官的權力,
清流大法官就有很好的理由說: 不行耶~ 這個「沒辦法」做耶。
也就是一個把「不願意」轉成「沒辦法」、「會違法」的立法技術。
ps.
相同的邏輯, 在勞工問題上,
避免台式老闆吃員工吃到飽、加班不給加班費的問題,
也是一樣: 立法處罰加班沒領加班費的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