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stage (亭)
2024-09-22 17:46:54先不要管什麼國際慣例,
假設你相信司法是公正的,
那就應該支持死刑犯強制器捐。
我認為死刑犯可以不用限制多久執行,
而是有條件死緩,
死刑犯應該妥善保存自己的器官,
作為死緩的交換。
如果一直都沒有遇到配對成功,
那就可以無限遞延死刑。
如果遇到配對成功,
那就執行死刑,強制遺愛世人。
至於受捐贈者可以勾選,
願不願意接受死刑犯器捐,
願意的才會納入比對死刑犯資料庫。
這樣還滿公平的吧?
殺人後,強制救個人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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