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曾健祐
3.完整新聞標題:
台中人妻直播主裝單身 狠騙癡心男199萬 判10月要入獄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已婚的賴姓女子擔任直播主隱瞞人妻身分和陳姓男子交往,短短7個月就跟他要了199萬
元,包括美容、卡費及生活開銷都讓陳買單,直到陳發現賴女和老公舉辦「寶寶性別趴」才
驚覺被騙。法院刑事依詐欺罪判賴10月確定將入獄,民事扣除賴已支付款項,判應給付陳12
9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賴女原在「17直播網路平台」擔任直播主,陳男2019年看直播和她認識,賴女利
用陳男想以結婚為前提和她交往,謊稱自己離婚2年刻意隱瞞已婚身分,2人2021年2月起成
為男女朋友,也論及同居、存錢買房。
賴又利用陳男信任、期待結婚,就以需要生活費、繳稅、卡費或修繕漏水等名目,同年3月
至10月間,陳男就砸錢匯了199萬元給她,沒多久陳透過賴女朋友的IG,驚見賴女和其佯稱
已離婚的「前夫」共同舉辦「寶寶性別揭曉派對」慶祝賴懷孕,這才驚覺受騙。
台中地院刑事一審時,賴女否認詐欺,辯稱沒跟陳講清楚自己沒離婚確實不對,除此外和陳
交往過程都是真的,還說和老公感情很差,但錢都是陳男主動要給她的。
一審勘驗2人對話,發現賴女歷次向陳男索取金錢,少則3萬元至5萬元,多則15萬元至35萬
元,以日常開銷、打音波美容、卡費、保險及修繕等理由,若陳非誤認賴單身,基於爭取結
婚目的,一般而言不可能願負擔如此龐大金額。
一審認為,賴女隱匿已婚佯和陳交往,藉機騙取財物,利用人性情感弱點,造成陳蒙受心靈
創傷及財損,依詐欺取財罪判她10月徒刑,上訴二審駁回確定,賴女將入獄服刑。
陳男再提民事訴訟,向賴女求償199萬元。賴抗辯稱,她在刑事二審認罪,有和解意願,前
後已給付陳70萬元,認為他求償199萬元無理由,應予減縮。
民事庭查,賴女確實於今年7月、8月間一共匯70萬元給對方,判處賴應給付陳男剩下的129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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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看來是連炮都沒打到
不然人妻很有市場的
但這次踢到鐵板
刑事法官判如獄
民事法官判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