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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廣
2.記者署名:
黃凡甄
3.完整新聞標題:
婚內強暴有罪?印度政府認為應較其他性侵寬容以對
4.完整新聞內文:
印度政府在最高法院一起進行中的訴訟中堅稱,相較於其他強暴犯罪,應該對婚內強暴更
為寬容。社運人士興訟尋求將婚內強暴入罪。
法新社報導,19世紀英國殖民時期實施至今的印度刑法典明確規範,「男性與妻子的性行
為不是強暴」。
社運人士尋求讓婚內強暴成為違法行為,已就此爭訟長達10年。但是總理莫迪(Narendra
Modi)政府修改的刑法典7月生效,仍保留這項條款。
印度內政部3日向最高法院提交書面證詞指出,雖然婚內強暴應該產生「刑事後果」,但
是相較於婚外強暴,司法體系應該更寬容看待。
根據「印度快報」(The Indian Express)報導,內政部在文件中指出:「為人丈夫當然沒
有違反妻子心意的基本權利。」
「但是,將印度認定屬『強暴』性質的犯罪牽扯到婚姻制度,恐怕有理由被認為過度嚴厲
。」
根據現行印度刑法典,強暴罪成立最少處10年徒刑。
政府這項聲明指出,現行法律足以處理婚內強暴,包括2005年一項保護婦女免於家庭暴力
的法律。
根據印度2019-21年「全國家庭衛生調查」(National Family Health Survey),18到49歲
已婚印度婦女中有6%報案指稱遭到配偶性暴力。在舉世最多人口國印度,這個比例相當於
有逾1000萬名婦女曾經淪為丈夫性暴力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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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19世紀的法律根深蒂固到2024
台灣確定要引進這種老古董當外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