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數位平台吸走廣告 媒體公會籲加速立法「

作者: STAV72 (刁民黨黨務主委)   2024-10-15 19: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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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數位平台吸走廣告 媒體公會籲加速立法「強制議價仲裁」
4.完整新聞內文:
數位平台吸走廣告 媒體公會籲加速立法「強制議價仲裁」
多個媒體公會盼立法保護新聞媒體產業,並以「強制議價仲裁制度」為主要立法精神。(
資料照,本報合成)
2024/10/15 15:53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大型數位平台普遍不投資於編採、製作內容,卻大量取用國內
各大媒體耗費無數人力、物力所產製的內容,平面、電視、數位媒體團體近期發布聯合聲
明指控,數位平台取用媒體產製內容、吸走大量數位廣告,國內媒體生存困難,盼立法保
護新聞媒體產業,並以「強制議價仲裁制度」為主要立法精神。
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與多個電視媒體公司
近期發布共同聲明指出,大型數位平台嚴重影響國內新聞媒體產業,形成極不公平競爭關
係,通過取用國內各大新聞媒體耗費人力、物力所生產的內容,進而吸走龐大數位廣告,
媒體則因廣告流失、只能竭力支撐。
聲明指出,現行技術架構下,扭曲的、不公平競爭將越來越惡化,且各國媒體都有相似困
境,其中澳洲、歐盟、加拿大、美國加州等通過由行政、立法部門介入,改善大型數位平
台不公平侵奪媒體獲利的現況,我國立法院新會期中,也有多位立委對於此一議題表達關
切,並提出議價仲裁、設立基金等作法。
對於立法院相關審議,聲明指出,為落實新聞有價與公平競爭原則,支持立法保護新聞媒
體產業,且應以強制議價仲裁制度為主要立法精神,並要求議價仲裁依法應盡快於一定期
限內完成,但若採基金撥補方式,大型數位平台及政府對基金的捐贈應有強制性,且金額
必須有明確標準。
聲明強調,機構媒體與非機構媒體的編採、製播人數與營運成本相差懸殊,基金應以媒體
受雇人數為準,依比例撥補,且基於媒體自治、自主原則,基金撥補應由參與「我國新聞
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對話會議」之四大媒體公協會負責制訂發放規則,基金會僅負責基本
事務性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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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831385
6.備註:
電視節目爛到有剩還想要政府補助!?
少報1500多報埃及、彗星、電力、病毒跟尖端科技有這麼難嗎?
放一個記者多年出入檢調單位還要撥款補助是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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