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沒人覺得過失致死罪刑期太輕了嗎?

作者: leafff (LEAF)   2024-10-18 14:30:55
刑法276條規定,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內湖發生的未成年駕駛事故,
本來就不可能死刑
不過大家也看到肇事者事後的反應,
五年也許沒什麼教化效果,
而且還有可能減刑
另一個著名的過失致死案件—太魯閣號事故的李義祥,
他在過失致死部份是判到最高五年,
即使是造成49人死亡
既然如此,
難道沒有人覺得過失致死最高只能判五年太輕了嗎?
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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