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本來就只能 依法點菜
法律就是規定好 行政院要點哪些菜 單價多少 都在法律寫得清清楚的
就跟你來餐廳 餐廳的菜單 單價 都已經寫好了一樣
結果你到餐廳吃飯 不按照餐廳的菜單點菜
雞塊 一盒4個就是50元 你跟老闆說 我錢不夠 我只想點2個付25元
你跑去麥當勞跟店員這樣說說看
最好笑的是 嫌雞塊50元貴 說影響荷包重大
法律沒規定你要編的東西 你反而要大花錢撒幣
要補貼給台電2000億 又要搞新的單位運動部 打詐廣告費膨脹20倍
就像跑到麥當勞 要點鮑魚 魚翅 然後 嫌雞塊貴一樣的荒唐
行政院本來就要依法行政 而不是把行政行為當成點菜一樣 自己愛吃啥就吃啥
不然哪天行政院你不爽了 嫌公務員的薪水太高 也可以不依法編足額的預算付薪水喔
笑死 民進黨政府 真的是把自己當成 大明王朝 愛怎麼亂搞就怎麼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