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列一下重點:
1.當初這個法案是DPP要推的,吳思瑤還有參加連署
2.這個法案是已經三讀通過經總統府公告的
3.現在是法案通過行政院卻未依法規畫預算
4.立委不能增加預算案的預算,但可以通過法案增加補助
第4點再白話一點就是行政院提出的預算案,
立委是不能再另外增加,
問題是現在藍白的重點在於,
你前面沒有依已經通過的法去規劃預算,
本來就有問題了,所以才要求你重編進去。
打個比方,某家珍奶店規定,
黃金比例客人不能加料,
然後有一個客人點了珍珠奶茶,
店家卻給了一杯純奶茶,
於是客人說我點的是珍珠奶茶,
你應該要幫我把珍珠補進去吧?
店家就說我們規定黃金比例客人不能加料,
所以大家覺得是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