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絡看一下
國共內戰還沒正式停火
八二三砲戰後 其實中共還是持續砲擊金門
就是所謂「單打雙不打」
台灣偶爾也會「誤擊」對岸
這些打死打傷的都沒得賠喔
嚴格講 內戰還是一直在打
到了1979中美建交
鄧小平發表告台灣同胞書
1.停止砲擊金門等外島
2.和平統一
這是他們自己講的 要用「和平」方式統一
這個政策一直持續到今天
和平統一 和平統一 都是確保的
那共產黨有把這原則納入法律 和平統一成為大陸的法律
反分裂法
第五條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
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
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
國家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
但也有底線
第八條 “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
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
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照前款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和組織實
施,並及時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
第九條 依照本法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並組織實施時,國家盡最大可能保
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減少損失;同時,國家依
法保護台灣同胞在中國其他地區的權利和利益。
其實共產黨對於兩岸是比我們清楚而且有法律依據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