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ure0914 (tunik)》之銘言:
: 餓死抬頭
: 大法官多半曾留學西方國家
: 所以在耳濡目染之下
: 支持西方國家的思想價值
: 比如像是廢除死刑
: 這我可以理解
: 但讓我不解的是
: 為何當台灣學西方國家的國會改革擴權
: 大法官這時卻又站出來反對了呢?
: 這算不算是一種雙標啊?
: 有沒有掛
兩顆子彈事件讓當年的陳水扁總統連任成功後,當時在野黨立委通 過「三一九槍擊事件
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柯建銘等立委不服 ,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2004年大法官
作成釋字第585號的部分合憲 解釋,但有高達16項條文因與國會調查權屬性不符而違憲。
當時的大法官許宗力曾提部分不同意見書,他認同歐美國家的國會 調查權,但我國憲政
設計是五權分立,無法與外國三權分立者相提並 論,因此不能擁有國會調查權。這次他
擔任審判長的憲法法庭,在1 3位大法官同意的情況下,作成暫時處分,依舊延續這樣的
主張。
現在憲法法庭引用585號的釋憲解釋內容,認為修法後的規定,讓立法院委員會決議所設的調查專案小組,可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部分 ,明顯與
585號解釋意旨不同。
大法官自己的解釋就自相矛盾
以前不同意
現在引用585號的釋憲解釋內容判決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