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結論
我國前幾次修憲隱藏的業力引爆了!!!
依照原版的憲法
雙首長制
對國會負責的是行政院長 所以行政院長要到立法院報告備詢
國會法案通過後窒礙難行時
57條
1.覆議 不通過 辭職
我國妥妥的就是內閣制精神
那裏有行政權大於立法權????
但修憲成這樣
總統直選 但不用對國會負責 變成民選皇帝
但是人民只有選舉罷免 沒有創制複決
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
總統變成皇帝 還有 緊急命令與行政命令可以跳過國會
從今天開始 我開始相信台灣有皇帝
※ 引述《ggian123 (釣白癡&散播仇恨專用帳)》之銘言:
: 如題
: 再說一次 只要有民選實權總統
: 一定是行政權大於立法權
: 美國如此 台灣如此
: 大法官的司法在世界上也沒有超然中立
: 你看美國大法官都在算任期算壽命
: 這次美國都在算如果川普當選
: 美國最高法院偏向保守派40年
: 所以呢 最蠢的是誰
: 最蠢的就是不合作 明明有機會拿行政權
: 偏偏要自己搞 拿勝率最低的選項
: 把行政權直接拱手讓人
: 然後還要騙支持者說國會不過半 癩狗就輸了
: 白癡 有點政治腦子的人都應該知道
: 搞總統制的國家 總統一定是最大的
: 行政權絕對是國家裡面最屌的權利
: 你立法權還要投票 行政權就是一紙命令
: 結論 傻逼醫生活該被抓進去關
: 你如果當副總統 會到今天這種田地嗎
: 不但大法官可以換一批人 政務官也是
: 重點是搞不好還可以用釋憲救圖利容積
: 活該被關 7414
: ※ 引述《wtf556687 (超過一百分)》之銘言:
: : 大家晚上好
: : 小弟最近在唸歷史啦
: : 讀到某一國家的歷史時
: : 發現他們說自己民主
: : 人民可以投票
: : 而且玩出三權分立的變形好像很屌
: : 但同時我也發現他們的司法行政權
: : 可以凌駕立法權之上
: : 照理來說三權分立不是彼此制衡嗎?
: : 怎麼會有凌駕的問題?
: : 而且還是有民意基礎的立法權
: : 請教各位大大這段歷史有可能是什麼原因造成?
: : 有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