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我們沒義務遵守判決」 翁曉玲:按大法

作者: Heyer (Heyer)   2024-10-26 15:56:54
所以現在五權分立是這樣嗎?
行政院:有行政權 而且也可以不守法
可以不受監督 可以說謊 可以嗆聲
立法院:可以立法 可以審預算
但立的法遵不遵守是另一回事
不能監督行政院
司法院:偵查大公開
可以宣判違憲
各院會不得管到各院會
但司法院可以管
考試院:混吃等死
監察院:混吃等死、閹割立法院
故得證:司法院最大
行政院最爽
立法院最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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