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opper594 (世界のももクロ No.1!!!)》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記者署名:
: 許詠晴
: 3.完整新聞標題:
: 連10幾年前的修正條文也違憲?黃國昌諷大法官判決「貫穿力真大」:走入大總統制
: 4.完整新聞內文:
: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改革釋憲案做出部分違憲、部分合憲判決。對此,司法法制委員
會
: 今(28)日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列席就「『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國會行使職
權
: 之困境與未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出,大法官判決除了宣
告
: 這次修法違憲,更同時宣判2008年與1999年修正的條文違憲,將來官員在國會說謊不用
負
: 法律責任,邀請詢答也可以愛來不來,更無法移送監察院,反正立法院也拿他們也沒有
辦
: 法。
: 黃國昌質詢時表示,關於民進黨過去對國會改革主張,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曾說,立法
院
: 沒有聽證與調查,形同缺了牙的老虎,外交部長林佳龍更曾提出,官員要對其在國會所
做
: 的不實證詞或虛偽陳述負起刑法上與政治上的責任。所以當時民進黨的台灣智庫才會編
「
: 請對國會說實話」冊子,但現在大法官判決的憲政價值不用對國會說實話,因為即使在
國
: 會說謊,也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
: 「如果在立法院裡說謊,只要科予刑事責任就違憲,我們根本沒有任何修法補救的可能
性
: 。」黃國昌指出,當初法界先進及民進黨、行政院、總統府的訴訟代理人,曾依據《刑
法
: 》141條之1提出,虛偽陳述、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因法律構成要件不明確,屬於
違
: 憲,但憲法法庭這次判決卻認為這些都不是問題,竟直接釜底抽薪表示,公務人員虛偽
陳
: 述、說謊屬於政治責任,無涉法律責任。
: 「大法官宣告的條文已貫穿到連2008年修的條文都宣告違憲」黃國昌進一步揭露,根據
《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委4分之1以上提議,經院
會
: 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安全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而這也是賴清
德
: 擔任立委時贊同修正的條文,但日前憲法法庭卻宣告違憲,根本是讓台灣正式走入超級
大
: 總統制。
: 被質詢人未經同意不得缺席也違憲 黃國昌:以後官員不來也沒輒
: 黃國昌續指,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第3項,被質詢人未經過院會或各委員會
同
: 意不得缺席,另外韓國瑜9月28日也曾宣布,正副行政院長或各部會首長赴立法院備詢
,
: 應親自出席,除非有特別重要事情不要請假,立法院前有函文通知行政院轉告各部會首
長
: 遵照辦理。然而,憲法法庭此次連這項條文都宣告違憲,若行政官員不來國會、不請假
、
: 未經同意,立法院也沒轍。
: 黃國昌舉例,2016年還是馬政府看守內閣狀態時,行政院秘書長未向內政委員會報告,
並
: 列席備詢,當時綠委就有提案譴責,並要求移送監察院,但當前憲政秩序價值下也無法
提
: 案譴責,移送監察院也等同於違憲,所以立法院以後可以打嘴砲,「可是移送監察院是
: 1999年就修法通過的條文,這次憲法判決貫穿力非常強烈」、「我們以後要注意,立法
院
: 不要隨便移送東西給監察院,因為我們連移送權都沒有,監察院愛辦不辦,監察院自己
去
: 討論!」
: 此外,黃國昌也提到,當初行政院提覆議的7大原因充斥假訊息,其中國會改革法案修
正
: 審查人事同意權最少為1個月、沒有設上限,被認定為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這次大
法
: 官判決卻認為此條文沒有違憲,對立委行政權呵護備至。不過,令他感到心痛的是,他
原
: 本希望將來審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能有跟美國聯邦參議院一樣莊嚴的程序,回答問題
前
: 需先宣示自己所說的全為屬實、不會說謊,但此項宣示的要求也被憲法法庭宣告為違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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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62895
: 6.備註:
: 傻鳥以為這次只是懲罰到了藍白擴權退回原點 殊不知根本是比現在還要限縮
: 調查小組 建議移送懲戒權 國情報告內容 要求官員提供資料等舊有法條全部都違憲
: 立法院幾乎形同虛設了
看起來民進黨只是用心良苦啦
為了台灣未來的一切可能性做了一些準備
為了戰爭增加贏面的準備有沒有不知道
但是在被中共統一的執政這個可能性上....確實讓台灣先早點適應一下啦
你遲早是要邁向獨裁統治國家的話
為何不要現在先提早體驗執政群體凌駕民意機關的獨裁政治?
斯夠以~
謝謝民進黨讓台灣不會在不幸遇到獨裁統治時會有過渡期的陣痛...相信中共也會感謝用
行動協助的愛台灣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