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檢認了「查無金流」?對比2次聲請羈押

作者: a7gner (湯圓)   2024-10-30 22:01:20
這種事情就跟我在中國看守所遇到的狀況一樣啊
綠共就在致敬紅共而已
意外嗎?
中國辦案程序我大概說一下
(但有可能其他城市不一樣,
總之我是說出我的經歷
你被抓現行或是懷疑你犯罪了
警察就直接逮你進看守所
單人單案羈押7天
犯罪人或是被害人只要2人以上就是羈押30天
7天或是30天這段期間
你有機會可以離開看守所
這在中國叫做取保
這段時間是警察有權限讓你取保
但我看到的都是很小很小很小的事情
才有可能在7or30天走
例如偷兩瓶飲料幾包煙之類的
警察決定不了的就會移交檢察官
會在7or30天後再加一個7天
也就是7+7 or 30+7
當檢察官決定正式逮捕你後
抱歉了
不管後面調查情況如何、證據夠不夠定你罪
你都一定會被判決有罪
證據不足頂多就是判比較輕而已
因為中國的這套刑事流程
從你被羈押、逮捕到判決完畢
一般來說都至少要5-6個月
複雜一點的
從羈押開始到判決結束一年多的大有人在
我還有遇到很多非法吸金案
在看守所待3-4年的
如果羈押你這麼久
到最後判決你無罪政府要賠錢給你
有可能嗎?
※ 引述《ThisisLongID (長哀滴)》之銘言:
: 北檢認了「查無金流」?對比2次聲請羈押彭振聲事由 醫揪這項罪嫌不見了
: 風傳媒
: 張庭維
: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日前聲請延押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地院29日裁定延押2個

: 。對此,精神科醫生沈政男在臉書發文質疑,北檢延押聲請書上說彭振聲涉圖利與公務

: 財產來源不明,但對比1個月前的羈押聲請書,這項罪嫌卻不見了?
: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25日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

: 北地院今(29)日裁定自今年11月2日起延長羈押期間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可抗告

: 對此,沈政男對比北檢1個月前的羈押聲請書表示,當時聲請書上說彭振聲涉犯收賄與

: 利罪嫌,結果到了前幾天的延押聲請書,卻改成了圖利與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收賄罪

: ,哪裡去了?北院開延押庭,有沒有問北檢,當初不是說彭振聲收賄嗎,怎麼現在不說

: ?在他看來就是「胡亂懷疑」。
: 沈政男提到,1個多月前,彭振聲與前北市長柯文哲同時遭聲押,理由都是收賄與圖利

: 嫌,那時他就有說,怎麼可能市長與副市長都收賄?要行賄高官有那麼容易嗎?現在,

: 檢自己把彭振聲的收賄罪嫌去掉了。顯然那時就是光憑人家帳戶裡多了2000多萬,還是

: 少錢,就懷疑收賄了,完完全全沒有畫出任何金流的流向。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北檢的懷

: 門檻如何,然後由此推斷他們掌握的柯文哲收賄證據。
: 沈政男認為,既然北檢查了2個月,查不出彭振聲收賄,北院怎麼會認為北檢查圖利罪

: 就是可靠?應該質疑北檢,說人家收賄,結果查不出來,現在還是用圖利罪嫌要延押,

: 何保證不會繼續浪費2個月的延押期?顯然北院就是附和北檢,反正4個月的偵查羈押期

: ,不用白不用,用了外界也沒辦法說什麼,因為台灣司法已經習慣了這樣的懷疑與羈押

: 檻。
: 沈政男說,事實上彭振聲根本千分之千是冤枉的,沒有收賄,如何有圖利動機?邏輯根

: 不通。他老早就說,放下屠刀,北檢就會海闊天空,要用圖利罪起訴,就是一種胡亂心

: ,絕對不可能定罪,至於收賄罪,如果證據不夠,就放棄起訴吧。
: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64785
: 收賄換成財產來源不明 一樣要押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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