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

作者: xa9277178 (楓曦)   2024-11-09 18:51:02
※ 引述《MacBookAir12 (New Mac Water)》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673472
: 新聞有提到了,
: 法官考量犯罪所得都繳回、犯後有悔意,給予自新機會,都宣告緩刑5年。
: 所以才改用可以宣判緩刑的詐取財物罪罪判決,因為這條了不起就是兩年,
: 可以判緩刑。
: 高虹安始終不認罪,法官沒有理由改用罪刑較輕的詐取財物罪判決。
: 因為高虹安要拼的是無罪,這方面就看他二審律師團是不是有提出新物證可以證明,
: 不然二審法官維持一審判決的機會很高。
: 而檢察官也上訴的理由是台北地院認定的貪污金額太低,所以上訴。
: 建議你要回文八卦前,可以先去瞭解這種罪有無認罪的差異。
: 很多人都有認罪,也都判緩刑,然後政治生命也就結束了。
有時候 我看到有些不要臉的人 講不要臉的話
我真的是會有點忍不住
高虹安的案子 紮紮實實的就是政治迫害
我再講一次 全台灣歷史上 沒有任何一個案子
是因為公積金的方式 被認定成浮報助理薪資的 一個都沒有
高虹安的例子 薪資全部進助理口袋
加班事實明確
甚至包含高虹安本身 都提供了紮實的加班記錄
甚至非常多的公務使用的花費 證明根本沒有從助理費裡面多拿到錢
但結果是什麼?
法官全部不採信
硬是用自己的方式 算出一個結果 說妳有多拿錢
高多拿11萬 7年
公衛文 466 叫做貪污罪
這意思就是如果公衛文昨天在辦公室掉500塊錢
她就等於沒有貪汙 台灣的司法這麼可笑 還可以看到有人在示範低能兒
我是真的覺得台灣沒救了
然後這些不要臉的人跑出來說
你看吧 你就認罪然後就輕判了阿
我真的覺得 如果有些人這輩子不適合當人
真的可以跪在地上吃吃屎 因為你真的愧對身為人的良知
你就是畜生 甚至是豬狗不如
你覺得只要認罪就可以輕判 這件事情 合理?
一邊是檢察官直接告訴你 不認罪就關死你
所有事情 創台灣司法首例 心證過分偏頗 七年
還要受害人去認罪 去卑微乞討執政黨司法迫害的可憐?
中共打過來的時候,也是這樣跪嗎?
所以為什麼說某些人不是人 因為你真的是豬狗不如阿
有天你被上位者狠狠欺負凌辱的時候 請你不要悲傷 也不要疑惑
為什麼是你? 當然是你 當然就是你們這些豬狗不如的東西
還什麼認罪之後政治生涯就毀了
你國民兩黨身上背貪汙的政治人物還少嗎
但高拚的是什麼?
哇靠 我根本沒貪到錢 我就變成貪汙犯了?
因為這個世界不公不義 我就要去低頭?
所以台灣真是個可笑的地方
真的貪錢的不用關
根本沒貪到錢的 被判最重
真的詐騙洗錢16億的 5000萬就可以交保 晚點說不定就不見了
查了兩個月什麼都沒有的 現在關在裡面 還要再關兩個月
老話一句 這些人都應該下十八層地獄被狗幹= =
永世不得超生 如果哪天出門被車撞 一定要感恩 你死的還太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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