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動部喊「無法證明實際霸凌」 但爆分署

作者: COCOCCC (COCOCCC)   2024-11-19 12:28:58
※ 引述《st210113 (會飛的豬不稀奇)》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廖婕妤
: 3.完整新聞標題:
: 勞動部喊「無法證明實際霸凌」 但爆分署長3失序害同仁承壓
: 4.完整新聞內文:
: 談相關同仁的結果,無法證明北分署長謝宜容有實際的職場霸凌情形,但可以確定的是

: 謝宜容確實會對同仁情緒失控、辱罵、咆嘯等,造成同仁精神壓力極大,這些都是事實

: 許傳盛表示,根據訪談結果,沒有辦法證明北分署長謝宜容有實際上言語辱罵、丟公文

: 霸凌等情形,但是吳姓同仁長期工作壓力是有的,因此沒有直接關係但有間接關係,訪

: 同仁回應跟匿名投書等,並沒有很直接確認主管霸凌情形,訪談都顯示無法證明同仁有

: 長官霸凌,但有確認長期工作負荷過重。
不愧是黨的勞動部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AT0202.aspx?id=FL085196
按照勞動部自己網站的解釋
參、名詞定義
本指引所稱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以下簡稱
職場不法侵害)之範圍,指勞工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
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之不法侵害行為,例如職場暴力
或性騷擾等。
那怎麼預防呢?
(一)雇主於組織政策中,明確申明對各種職場不法侵害「零容忍」之立
場,並建立安全、尊嚴、無歧視、互相尊重及包容、機會均等之職
場文化。
這裡面可能少了某些附加前提例如需要黨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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