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超諷刺!勞動部輕生員工生前「長期超時

作者: icem (越夜...)   2024-11-19 13:02:11
調查結果當然是沒有直接關係啊,有直接關係是要抓去關,重傷害就處5年以上,霸凌致死
少說10年吧。
結果只有說轉調非管理職,也沒講一下調到哪裡,連申誡都沒有,根本不痛不癢,轉非管理
職,又不代表不能再轉管理職。
調查結果是給你錢,錢從你我繳的稅金支付。
監察院也沒有傳要調查,檢調也沒有傳出分案主動偵辦的消息,媒體繼續關心阿伯性騷、貪
污、造成大巨蛋漏水。
反正這件事撐到12強複賽就不會被在意,到時候版友分享東京巨蛋心得,媒體開始開幹台北
大巨蛋漏水,然後阿伯繼續被鞭。再傳出幾條疑似圖利廠商訊息。
忽然間空氣間充滿快活的氣息
https://www.sofar.com.tw/the-penalty-for-workplace-bullying/
職場霸凌罰則的刑事犯罪類型一:刑事傷害罪
如果在職場上有施暴的行為,使得被害人受傷或是健康出現問題,依據刑法第277條的規定
,可能成立傷害罪,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使被害人受
重傷,甚至可能成立重傷罪,而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引述《qweerrt123 (GanPow)》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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