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劍指中配!綠委提案「擔任立委須提放棄國

作者: greenmoon00 (翠月之境)   2024-11-22 18:11:32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新頭殼
: 2.記者署名:
: 金大鈞
: 3.完整新聞標題:
: 劍指中配!綠委提案「擔任立委須提放棄國籍證明」順利付委審查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李貞秀日前因國籍問題,猖狂發言怒嗆陸委會。對此,民進黨

: 委黃捷及王美惠均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條文修正,若無辦理放棄原有國籍

: 並提出喪失國籍證明,不得登記為立法委員候選人。修正案在今(22)日立法院會上,

: 有黨團提出異議,順利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設有「兩年條款」,為了彈性參選縣市首長並讓更多人選得到立委資

: 。若現任8名立委在兩年期滿離任,排名第15的中配李貞秀將順利遞補為不分區立委,

: 委會副主委梁文傑7日指出:「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還保有中國國籍的李貞秀

: 嗆,要她提中華民國憲法不承認的「國家」國籍放棄證明,邏輯上就不合理,陸委會應

: 裁撤。
: 立法院今日召開院會,由黃捷及王美惠分別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條文修正

: 列為報告事項第93案、第95案,在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告無異議後通過,順利交付內政委

: 會審查。
: 有關《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條文修正,是在原有條文「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

: 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之外,再加上「及辦理

: 棄原有國籍,並提出喪失國籍證明者」,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

: 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 另外,條文也增訂「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及辦理放棄原有國籍,並提出喪失

: 籍證明者,不得登記為立法委員候選人」。
: 提案人黃捷接受新頭殼訪問指出,為了避免有民選公職人員中有雙重國籍,所提出修正

: 國人取得台灣戶籍後必須放棄中國國籍,才能登記為公職候選人,這是和外國人齊一規

: 。同時也修正必須取得台灣戶籍滿20年且放棄中國國籍後,才能登記為立委候選人、擔

: 國安相關機關的公務人員及監察委員。
: 黃捷強調,這個案子順利付委,相信在野黨也有在思考相關國安議題。目前中國持續升

: 對台灣的威脅,國家是大家的,希望朝野政黨都能共同為國家安全努力。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11-22/945821
: 6.備註:
: 沒想到居然真的要修法了
說真的,這就是民進党新一招打壓國眾兩黨的手法,尤其是民眾黨,這是繞不過去的問題
反正民進党只打算顧好死忠票,中配什麼的,都是家人被扣押在對岸當人質,隨時會叛變

至於國眾兩黨怎麼應付...反正擋不擋都會被當中共同路人,乾脆跑流程到三讀否決掉,
有本事民進党再去釋憲~或是搶先申請釋憲,要求大法官解釋中共是否是一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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