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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中央社
2.記者署名:賴于榛
3.完整新聞標題: 政院提修法「刪除懲戒權」父母管教子女只准採取正向方式
4.完整新聞內文:
2024/11/28 14:14(11/28 14:21 更新)
行政院會28日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父母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等文字。(圖
取自Pixabay圖庫)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8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父母得
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等文字,要求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
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且不得有身心暴力行為。
現行民法第1085條規範,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法務部擬具
的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將條文修正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
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草案將函請司法院會銜,再送請
立法院審議。
法務部報告指出,草案修正是參考兒童權利公約(CRC)第19條規定及相關一般性意見,
還有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CRC第2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同時也為符合日本及韓
國近年來的相關修正,接軌國際潮流。
法務部指出,草案修正重點是闡明父母行使教養權的原則、尊重未成年子女人格發展,以
及禁止對未成年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後續也將會有配套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
障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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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草案審查的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此案修法過程,參
考目前相關司法審判案件,發現法院對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早已劃下具體紅線,就是不
得傷害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此次修法重點無外乎就是不得傷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整體而言
修法方向跟法院判決趨向一樣,因此修正後法院判決以及親職教育都不會有翻天覆地的大
改變。
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也說,未來父母親不是不能管教小孩
,而是希望能採取正向方式,衛福部也將與教育部攜手,持續布建親職教育資源;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專委薛承祐則說,目前各縣市皆已設立家庭教育中心,民眾
有親職教養的疑難雜症都可以尋求協助,也可以參考家庭教育資源網資訊,或撥打全國家
庭教育諮詢專線尋求諮詢與輔導。(編輯:蘇志宗)1131128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reurl.cc/Q59K5O
6.備註:
台灣大概有一天會被人本主義學派搞到亡國
一樣米養百樣人
孔子兩千五百年前就知道因材施教
政府卻想用一套標準套用到所有家庭
家庭不能管教
學校不能管教
霸凌不能管教
要嘛加入霸凌別人
要嘛阻止霸凌被殺
要嘛被霸凌自殺
行政院是不是忘了,有些人根本不配稱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