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前大法官黃虹霞:憲訴法修法若通過 侵害

作者: ip001 (ip)   2024-11-30 08:21:48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黃虹霞表示,大法官法定員額就是十五人,三分之二的比例沒有變,也就是十位大法官

: 可以開會,若不足十人就不能開會。
: 黃虹霞說,七位大法官在十月底因任期屆滿退任,目前是八名大法官還在運作當中,而

: 是可以運作,因為是採「現有員額」,開會沒有問題。若翁曉玲等人提出的修正案通過

: 現有員額改為法定員額,憲法法庭將無法開會,就會癱瘓憲法法庭。
: 黃虹霞示警說,據統計,大法官受理的案件有九成八是人民申請的案件,也就是人民需

: 大法官來保護其基本權,若憲法法庭整個「被癱瘓」、無法運作,誰來保障人民的基本

第 30 條
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
過半數同意。
要找目前憲訴法規定,以「現有」總額的人數為基準
那假設說,大法官因故只剩下三名大法官在任
這三名大法官就能解釋憲法
寡頭大法官不用以高標準的規格來看待解釋先發這件事,我也佩服這名前大法官的獨裁思
想了
民主制度,就是需要有平衡和制衡
更極端一點,如果只剩下一名大法官可以解釋憲法
那這名大法官是不是就可以解釋民主憲法的總統的產生,唯有賴清德一人有參選的權利
並解釋總統當兩任的規定,違憲
賴清德得連選連任
是不是最後這名大法官直接解釋
中華民國其實真正的國名叫台灣共和國
總統就是皇帝?
憲法是國之根本,本應該就用高標準去解釋
提高到原有員額大法官,三分之二人數通過釋憲案
到底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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