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ROC)早在解嚴的時候就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PRC)了好嗎??
只有戒嚴時期才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解嚴就是要承認PRC的存在,才能開放台灣人去中國探親
九二會談如果不承認PRC的存在,是跟鬼在會談嗎??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就是PRC跟ROC各自表述是中國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台證之類的,就是已經務實認知PRC的存在
所以跳針扯ROC憲法不承認PRC就很好笑
憲法上不承認,但實質上早就承認了
而且九零年代一堆修憲跟修法也是為了實質承認PRC存在而修
比如兩岸人民條例,請問不承認PRC要什麼兩岸人民條例??
憲法就是個遮羞布,還有人把憲法當什麼絕對正確,真的是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