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24-12-11 10:44:22目前民進黨執政下的刑罰是這樣 你的犯罪死多少人根本就不是重點
以這個案例來說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1250218.aspx
黃格格一把火 燒死46個人 都判無期徒刑定讞而已
對法官來說 放把火 只燒死8個人 怎麼會被認為是最嚴重之犯罪
今天只有一種情況 有機會 放火燒死人 會判到死刑
就是直接放火去燒法院 結果不小心在火災過程中 一名法官或檢察官被濃煙嗆死
這種情形 就會被法官認為罪大惡極的犯罪了
因為我法官對你們這些罪犯這麼好 結果你們還想放火燒死我 還不可惡嗎
之前 翁仁賢為啥會被判死刑 奇怪他也只燒死了6個人 比上面兩個人還少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4015013.aspx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18519
就是因為翁仁賢在開庭的時候 對法官比中指 還嗆說要殺法官
挖靠 這種就算罪大惡極了 竟然敢對神聖的法官比中指 還敢嗆要殺法官
當然要判死刑啦 什麼人不得罪 去得罪法官
如果當初翁仁賢沒嗆法官 現在應該也是一起可以逃死的判無期徒刑的一員吧
所以 就算你放火燒死一百個人好了 只要你尊敬法官 燒死的人裡面沒司法官或律師
那你放心 你還是可教化 不是罪大惡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