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葛要問你各位立委諸公r
刑法上沒有的東西法官想判也判不出來
搞笑的是反廢死立委自己都沒在提案要修台灣徒刑亂相。
比無期可假釋更搞笑的是有期徒刑合併執刑;這折扣幅度還是法官自由心證喔,台灣可以打
到一折。
米國拔拔看洲法,多條有期徒刑可以疊加服刑。
例如該洲廢死,沒有不可假釋無期,小明強盜殺人後焚屍,中間拒捕逃離警察。
OK殺人最重判無期,40年可假釋。但法官可以判你要先蹲完其他有期徒刑(強盜焚屍拒捕bl
abla)蹲完再開始蹲無期。疊起來實際上要蹲上百年才能假釋。
到台灣可以疊一疊打折,買越多越划算。
台灣刑法...呵呵...呵呵
※ 引述《shou50 (恩?)》之銘言
: 九月底的時候大法官新的解釋相當於實質廢死
: 而這兩天有死刑判決被翻盤(放火燒死八個家人那件),不少人都非常火大
: 我很好奇, 類似『終身監禁, 不得假釋』這種配套措施,真的這麼遙不可及嗎?
: 本魯大學上課討論到死刑時, 類似的配套就有被提出來了, 那還是十幾年前的事耶!
: 而九月底那時有看到有立委出來提議將無期徒刑分3級
: 新增一級無期徒刑: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 新增二級無期徒刑: 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
: 三級無期徒刑: 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
: 如果能先立類似的法, 人民反彈也不會那麼大,更何況現在大法官已經強制上架實質廢死
: 的的情況
: 既然人民對這種議題反應這麼大,不是更應該優先研議/立法嗎? 很多國家都有類似的制
: 度了說
: 你說像是吹哨者保護法這種可能會讓各種既得利益官商怕被踢爆,所以行政部門超消極永
: 遠在研議我還可以理解…
: 這種配套既可以避免冤獄怕殺錯人的情況,也不會讓人民覺得「反正殺再多人
: 也不會判死頂多無期25年, 然後關一半13年就假釋出來爽了…」
: 真的這麼難推這種法案?
: 到底遇到了什麼困難?
: ps: 最近新任大法官人事任命正在進行中,有看到其中被提名人(王碧芳)說: 『....這是
: 一起強姦殺人案,從那一刻起,她覺得若無相對應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制度,這麼嚴
: 重的犯罪情節「只有採取這樣的方式,才是罪責相當」』。所以也有大法官被提名人支持
: 這種配套措施說,大家可以加減關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