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24-12-14 14:51:45最近調查公務界的霸凌案啦
很多都是立意良善宣布結案
讓肥宅我想到前幾年好像有個公務員 在網路上發廢文
好像有惹到民代之類的 被叫去議會公開朗讀他的廢文 公開處刑
讓肥宅我越想越不對勁
如果他有錯誤 就依法懲處就好惹
怎麼會被叫去公開朗讀?
法律應該沒有這一條吧?
前人不是也說沒有人需要因為他的廢文公開道歉
公務員朗誦廢文事件484也是一種霸凌???
你敢公開朗誦你的廢文嗎?
我4不敢喇 我整天推雞雞 屁眼之類的低劣句子 很沒水準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力宏來 你講看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