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買個麥當勞竟砍斷少年手掌 男200萬換緩刑

作者: jay7777777 (jay7777777)   2024-12-15 01:50:49
※ 引述《AoyamaNanami (AoyamaNanami)》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王捷
: 3.完整新聞標題:
: 買個麥當勞竟砍斷少年手掌 男200萬換緩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翟姓男子到麥當勞,與在得來速車道抽菸的17歲阿明(化名)口角,竟持西瓜刀砍斷他手
: 掌,二審以重傷害未遂判翟男2年半;兩人以200萬和解,阿明也原諒翟男,台南高分院更
: 一審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
: 事情發生在2019年,翟男開車進得來速車道,看到阿明在外抽菸,嗆了句「看三小」,雙
: 方各自叫人助陣,發生推擠。翟男回車內取出西瓜刀揮砍,阿明舉手抵擋,手掌當場被砍
: 斷,右臂及背部也受傷。
: 阿明抱著斷掌逃到速食店後方,警方到場將他送醫急救。醫師幫阿明接回手掌,但左手功
: 能嚴重受損,精細動作如併指、開指、對指無法完成,影響勞動能力。
: 庭訊期間,翟男辯稱揮刀只是想嚇對方,無意造成重傷,但法院認為翟男持刀砍人,應能
: 預見嚴重傷害的結果。一審台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翟男上訴,認為已與阿明
: 和解,二審改判2年6個月。
: 案件打到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未清楚區分翟姓男子在砍斷少年手掌的行為中,是出於
: 「重傷罪」的間接故意,還是「普通傷害故意」導致的「傷害致重傷罪」,發回高等法院
: 重新調查。
: 另外,阿明在審理時曾說,希望法院考慮給予被告緩刑,因為擔心若被告入監,無法持續
: 支付賠償款。最高法院也要求量刑時注意這一點,以顯示對被害人實際需求的重視。
: 最終在更審時,台南高分院考量翟男已賠償96萬元,並取得對方諒解,判處翟男緩刑5年
: ,附加保護管束條件。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93880
: 6.備註:
: 一隻手掌200萬
突然有點好奇 鄉民遇到這種狀況會堅決不和解嗎
我是一定和解啦
一審兩年十月 二審兩年半 你覺得再繼續走司法途徑會判更重還是更輕
你要堅持正義不和解可以啊 法官就給你正義 兩年半不能再多了
甚至不用兩年半 兩年後他就假釋出來了 自由了 沒他的事了
而你的手要手術 要復健 要整型 抱歉你自籌經費
你的手一輩子會痛 會麻 功能受損手指不能彎曲 抱歉你自己承受
你被砍的恐懼 心理傷害 抱歉你自己看開一點
你以為民事可以告到他一輩子窮光蛋嗎 薪水會每月分期給你嗎
別傻了 會在車裡放西瓜刀的+9會有什麼正經工作
不是討債就是販毒 再不然就是詐騙 你以為台灣司法能扣到他什麼錢
而且你都無情送他坐牢了 他何必好心再付你錢
人家兩年出來跑車照開 豪宅照住 酒店妹照樣一個幹過一個
你只是個過客 拿來跟小姐吹噓的例子A罷了
台灣司法就是這樣 有人進你家殺了你爸 還威脅你不原諒他就再殺了你媽
你還是得原諒 這就是台式的修復式司法
不要太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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