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陳祁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台中4車狂衝不禮讓坐輪椅者與孩童 警:站路旁難認定要不要過
4.完整新聞內文:
不少騎士或駕駛在交通當局宣導後已有禮讓行人的習慣,但日前台中有一名騎士看見至少5
、6個行人,站在行人穿越道的枕木紋上,騎士禮讓,但後方的車卻直接往前衝,讓騎士相
當傻眼,後續騎士將影片上傳並檢舉車輛,警方回應:「行人站立於路旁,難以認定是否要
通過路口」,因此檢舉不成立;經反映後,第二警分局說明,再次檢視影像後,確認車輛「
未依規定停讓行人」通行,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進行舉發。
這起案件發生在台中北區太原路與東漢街口時,當時男騎士看見行人穿越道上至少5名行人
,還有坐輪椅的民眾、孩童要通過,因此他特地停下來禮讓,沒想到有2輛汽車,和2台機車
往前衝,讓禮讓的騎士看了直搖頭。
本月7日上午,在相同路口,一名婦人站在行人穿越道的枕木紋上,4台機車和一輛計程車未
停讓衝過去,還一度按喇叭催促,有一名熱心的男騎士示意讓婦人過馬路,才讓她順利通過
,後續男騎士和剛剛經過的計程車相遇,騎士輕敲車窗和他提醒「前面有行人」,沒想到計
程車司機說:「行人站在斑馬線上不一定代表她要過」,令人聽了傻眼,這起事件的畫面被
轉傳上網,引起網友熱議。
後續他上網檢舉,第二警分局回應他:「經檢視影片,行人站立於路旁,難以認定是否欲行
走行人穿越道通過路口,尚難認定有未禮讓行人情事,舉證違規事實尚欠具體明確,舉發尚
有疑義,爰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4款規定:「檢舉資
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者,應不予舉發」。讓檢舉民眾相當傻眼,再次反映給警局。
第二警分局說明,初次審核時,因影像顯示左側行人被車輛遮擋,僅注意行人穿越線右側情
況,發現「右側」行人站於路旁且距離行穿線有一定距離,未上行穿線,難以認定違規事實
,故未進行舉發;再次檢視影像,發現該車於通過路口時,行穿線左、右兩側均有行人,且
「左側」行人距離車輛小於3個枕木紋,確認該車「未依規定停讓行人」通行,已依據《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進行舉發。
第二分局表示,該路口因鄰近學校與綠園道,人車流量大,行人通行需求高,交通局已於現
場設置三色號誌,預計下週啟用,進一步保障行人安全。第二分局將強化員警審核交通違規
案件的精準性,確保依法處理,並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另呼籲駕駛人應依規定禮讓行人
通過行人穿越道,確保行人安全,並避免因違規而受罰,第二分局將持續強化交通秩序執法
,維護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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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阿你車子都不停下來,行人怎麼敢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