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擬提高罷免門檻
《選罷法》修正哪些條文?
罷免門檻相關條文
本次排審為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徐欣瑩與蘇清泉等人提出的修正草案,主要針對罷免提案
與罷免門檻進行修正。
罷免提案:現行條文為「公職人員就職未滿1年者,不得罷免」,
本次提案將「不得罷免」修正為「不得為罷免之提議與連署」。
罷免門檻:現行條文中罷免案欲通過,需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
且同意票數達到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本次提案除原本2大門檻外,擬再新增「需超過被罷免人當選時得票數」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