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ger911 (胖虎)》之銘言:
: 日前律師林智群透露,有一位僑胞李女士回台看爸爸,接到健保局通知要繳一個月749元
: (合計2個月1498元)的健保費,李女士不爽提行政訴訟都敗訴,最後打憲法訴訟。111年
: 憲判字第19號判決指出,健保局這個規定沒有法律授權,違憲。本來的解決方式應該是修
: 法,訂一個授權條款,細則變成有法律授權,合憲。
: 林智群說,健保署決定不修法,將原本的「停復保制度」廢掉,以後就算是出國,還是要
: 繼續繳健保費,沒什麼「出國就停保,回台再復保」這回事。
: 林智群表示,最後還是要感謝李女士,為了1498元打官司,幫大家爭取到「出國也要繼續
: 繳健保費」的待遇,直呼「衝撞體制大成功、得嘗所望!」
所以這個制度被一個小螺絲釘李女士衝撞後
為了1498元打憲法訴訟
讓制度整個改變了
讓黃安不能爽用台灣健保(當然如果未來黃安有每個月乖乖繳健保費就能用)
我們應該感謝這位李女士
應該幫她立個銅像在228公園門口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