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ladin90974 (èŠæ¨‚ä¸ãƒ‘ラディン)
2024-12-26 09:55:32※ 引述《minlove34 (小嘎)》之銘言:
: 北檢調查發現,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透過市議員應曉薇、前市府兵役局長朱亞虎等人,向柯
: 市府遊說、陳情,雙方並期約對價,才會讓柯文哲不顧官員意見,明知增加容積違背法令,
: 竟仍執意為之,事後應曉薇收賄4000多萬元,柯文哲則透過人頭捐贈,至少收取210萬元的政
: 治獻金。
這些人都不會覺得這文字看起來很好笑?
柯文哲收賄貪汙 讓沈慶京不法得利200餘億
應曉薇收賄4000多萬元
柯文哲...210萬
不要跟我說什麼至少210萬代表更多啦
這邏輯會通怎麼不是應曉薇寫210萬就好
而且寫人頭捐贈政治獻金
代表根本查不到這跟沈慶京有對價關係
不然依照往例
有證據就會寫人頭按照沈慶京要求政治獻金柯文哲210萬元
總之看下來關鍵就是抽法官
如果又是綠色法官 那以上都可以略過
因為柯文哲存在就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