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到底為何?
我覺得有犯罪直接抓去關我沒意見
我痛恨貪污的人
更痛恨那些詐騙的人
但像我們這種中間人
看了就覺得這司法到底怎麼了?
都沒有一致性,反反覆覆
怎麼連證據都沒有就可以一直抓人?
像我這種中間立場應該很多吧
有貪污最好關到死我都沒意見
現在比較傻眼是…
整個法律流程跟辦案過程都太雙標了
讓人真的越來越不信任這司法
你們可以反黑箱不是反服貿
我也是反法律正當性不是反民進黨啊
只是真的做的太難看了吧
稍微問一下就開始說我是挺中共什麼鬼
整天小草崩潰的
我從來沒投過一張票給民眾黨
但我倒是投不少票給民進黨
一直被抹紅抹草真的很不爽
※ 引述《edwin5571832 (阿肥)》之銘言:
: 林秉文當初被法院判300萬交保
: 然後檢方也沒意見沒抗告
: 接著林秉文就人間蒸發了
: 反觀有個老阿北 交保金是300萬的10倍
: 金額多那麼多更沒有逃跑的誘因
: 結果檢方反而提了抗告
: 請問檢方的標準是什麼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