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交保「北檢抗告成功」! 

作者: cokecolatw (cola)   2024-12-29 12:46:49
惟原裁定對被告4人無羈押必要性乙節
未就衡量事項為必要說明
復未具體說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4人逃亡
理由屬實不備。
講這話的是高院合議庭
欸,刑訴法修法22年了
檢、辯、審三方獨立
法院不做檢方的事,很難嗎?
應該是檢方要提出現有罪證
並提出羈押的必要性
最後才是讓法院(審)權衡吧
合議庭怎會用檢方角度
先扣一個「罪嫌重大」的有罪推定
再叫辯方提出具保手段何以防止逃亡?
審方直接跟檢方站在一起
這叫辯方怎麼玩?都給你們玩就好啦
垃圾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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