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消防人員心得
『今日主題:警消退休金所得替代率調高至80%』(二)
我是消防員,不瞭解警察、海巡的狀況,就以我是消防員的角色來打這第二篇。
站在本位主義的消防員立場,將退休得替代率調高至80%當然對我是好事,但並不代表我支持這在政治鬥爭下的產物,因為會因為政黨屬性的不一而片面的改來改去、還釋憲來釋憲去,所以也奉勸消防員們不用太開心。上一篇我寫的很清楚,年金制度是要健康的,消防員到底值得多少的退休金,也是需要討論的。
我經歷過中央政府的藍執政、綠執政,也經歷過地方政府的綠執政、藍執政,其實都沒有任何政黨真正的在面對消防員的問題,不管中央還是地方都一樣,所以以下用詞我都直接歸納為[政府]來替代。
一、消防工時黑暗期:
早期:一外宿一輪休,月工時平均563小時。
中期:勤二日休一日(再另補N日),月工時平均480~360小時。
近期:勤一日休一日,月工時平均360~336小時。
現今:勤一日休一日(再另補N日),月工時不得超過312小時。
不管從以前到現在,扣除公務員每月必上班的工時後,消防員都有高達355~136小時的加班時數。但不是所有的加班時數都有被承認,早期、中期、近期,每日加班最高只能報8小時,所以有所謂加班黑數。加上雙重限制:受限100小時上限可領加班費,金額每個月從過去受限10000元~現今19000元
在108年年底大法官釋憲785字號宣告消防員工時違憲,112年開始才實施新的制度。請問112年前被政府凹掉的加班黑數,還有未能報領加班費的加班時數,哪個政府負責了?時至今日,112開始新制的工時制度,目前也不是每個政府都打算面對。
依我服務前20年,實質政府欠我的加班費超過400萬元;近2年政府欠我的加班費超過30萬。(我目前年資22年2個月)
不調高退休金,我認同啊!430萬先補償給我,補償給每一位受害的消防員,不管已退休還是現職。
再請問,已退休的消防員,政府實質欠的加班費有多少?逼近千萬!
二、上班是米蟲,救災是英雄:
許多人都說消防員上班很閒,並沒有!消防員上班還有許多文書資料、消防安檢、水源調查、防災宣導、住警器安裝、體技能訓練、救護訓練、救災整備等等。不可否認,會有輕鬆的時候,但因為消防員是24小時待命的工作。而待命即是工時,這是勞動權益的普世價值。難道有人可以接受老闆要你待在工作場所不能回家,然後不給你薪水嗎?覺得消防員閒的人,請問你敢進火場體驗嗎?覺得消防員閒的人,請問你願意當消防員嗎?甚至非常多人不知道公家救護車是消防員在跑的,一年全台高達130萬件。
三、調高消防員的薪資與待遇?
目前剛畢業的消防員,不含加班費,月薪實領約48000元;以我服務第23年,不含加班費,月薪應領為78750,扣除公保1102元、健保1244元、退撫基金4580(沒錯,四千多),實領71524。
現在外界普遍薪資不高,消防員算還可以,消防員的薪水尚可,是用時間換來的,揹著神主牌救人,確實應該要更高才對啊!大家都說不應該調高退休金,應該調高薪資,請問要調高多少?多少才合理?每個人的答案一定也不一樣,政府更不一樣。我認為消防員薪資值得一個月15萬以上,有人會認同?
原本加班費上限內政部報出去是22000元,但是被人事行政總處退回,後改為19000元,為何政府不支持?
為何消防員希望可以組工會,但政府不支持?
為何消防員希望職業安全入職安法,但政府卻選擇入消防法?
為何消防員希望危險加給加成全台都有,但政府始終只給六個直轄市?
希望災害事故調查會的調查範圍廣,但政府卻不斷限縮。
希望捕蜂抓蛇回歸農政單位,院長卻希望消防員做功德?
希望加班費實報實銷,消防署卻創立莫名的休息時間,然後不斷幫地方消防局開後門!
為何消防員的加班費(時)計算,不是跟勞工一樣全薪計算?被行政院否決。剛畢業的消防員每小時加班金額是170元,比民間一位工讀生還不如(190元)。
從我進入消促會到現在十年了,我沒看過任何一項是政府主動幫它們的員工—消防員做的?民進黨有做那麼一點點,是消促會帶頭抗爭的,是時代逼的,這十年殉職消防員超過30位!當初的功德院長現在在當總統。
調薪?調薪是軍公教都有,不是只有警消,民間基本工資也是上調。
提高俸額一級?嗯,只價值一千多元。
提高危險加給?嗯,只價值一千多元。
加班費比照勞工有倍率?嗯,沒有。
比照勞工有深夜津貼?嗯,深夜加給一小時100元打發,還得有出廳舍才有。
補消防員?說好幾年了,根本還遠遠不夠。而且報考人數愈來愈低。
後勤支援?沒有,連救災肚子餓,還得撐到吃飯時間;路邊躺地休息,吸著髒空氣吃飯,飲品喝完了就再得等看看有誰會買來。
四、當一個消防員沒有請假的權利!
除了婚假、喪假是比較能休外,其它類別的假根本不是假。我有學弟生三胎,一天陪產假都沒得請,就是因為消防員上班有最低人力限制。
國旅卡的強制休假,僅僅用16000元就買了消防員十天的休假;目前我個人這十天假價值23000元。
絕大多數的消防員跟我一樣,除了過去到現在14~10天的強制休假外,沒有請過事假(含家庭照顧假)、病假,女性消防員甚至沒請過生理假,這些是有薪假啊!請問,消防員請假的權利在哪裡?不讓消防員請假就算了,調假還被刁難。
身體不舒服、發燒,請病假?你請假就得有人停休回來上你的班!不然就是乖乖上班在消防隊裡苦撐。相信很多消防員曾跟我一樣經歷:上班吃藥、打點滴!
請問,依我22年的事病假,總共是(7+14)*22=462天的有薪假,價值多少?
五、補休是笑話
過去消防員常常被停休,沒有合理的補休制度。過往消防員補休一日要用幾小時換?24小時,有誰一日的既定工時是24小時?我得用自己的補休時數來讓自己不用加班,好不好笑?
外宿呢?其實就是今天不用加班,但消防員要用12小時來補休,讓自己不用加班。荒不荒謬?
這都還沒算進一件事,消防員請假是沒有從當月公務員應上班時數再扣除。公務員請一天假即減少8小時的上班工時。很抱歉,在112年以前,消防員請假不是這麼計算,照原有工時。假設公務員當月工時是176,請一天假即少上一天班,工時降為168;但消防員不是這麼算的。
還有一件事,112年以前,國定假日也跟消防員毫無關聯,沒有補休沒有薪水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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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而言,我也認同保障現職人員比調高退休金還重要;或許是退休後不能因為不同工作性質差距太大。但問題是,這麼這麼多的問題,政府沒有要解決、也不打算要解決!不打算要解決就算了,現在還在繼續惡搞消防員工時,不願走向和世界各國相同的勤一日休二日。
認同歸認同,現實上就是政府做不到,也不願賠償過去消防員被壓榨的工時,這絕對立即[破千億!]
經濟成績的亮眼,部份是壓榨消防員而來。這兩年超徵的幾千億,錢呢?
我不是很認同,因為政府的無能,反倒是消防員要自主;身為雇者,即有責任照顧員工。
現在最有趣的是,根本沒有政府真正願意重視消防員,不管是過去已退休的消防員,還是現職的消防員。提高退休金,只是一種名為勞苦功高,實為暗地賠償的補償方式,消防員實際上並沒有多得到什麼。然後透過政治鬥爭的方式,挑起不同層級與世代的對立,並轉嫁給其他類別公務員,甚至是全台人民,藉此推卸政府長期以來的責任。
消防員,到底何罪之有?
#按讚是禮貌
#分享是美德
補字:
不知道有多少人願意看完
可能還是一堆人要來吵公平正義
那我們的公平正義誰來給?
值得開心的是上一篇沒人回不爽不要幹
滿欣慰的